| 實習記者盛琳/綜合報導 中州科大涉誘騙16名烏干達學生來台淪為黑工案,二審台中高分院今(2)日改依詐術勞動剝削罪,將前學務長柴男改判3年6月、前主任藍女改判4年、仲介陳男改判1年6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 中州科大涉誘騙16名烏干達學生來台淪為黑工。(圖/翻攝Google Maps)
全案發生在2019年,中州科大前學務長柴男與前主任藍女,夥同在烏干達經營飯店的林男,於當地招生說明會佯稱提供獎學金與足夠實習薪資,隱瞞需自負生活費且需從事勞力密集工作等實情,誘騙16名烏干達學生來台。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學生抵台後,校方透過人力仲介陳男,逼迫學生超時或在夜間工作。彰化地院一審指出,校方、仲介與工廠形成剝削結構,利用學生不繳學費即遭退學負債的處境實施剝削。全案因學生向媒體投訴才曝光。 本案另涉官員包庇醜聞,前苗栗縣府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在行政調查期間,多次接受仲介陳男飲宴關說並收受禮品,違法讓涉案公司免罰,二審先前已被依圖利罪判刑7年、褫奪公權4年。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一審彰化地院根據學生與相關人員證述,並比對招生文件、LINE通話紀錄截圖等事證,依共同犯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,分別判處柴男5年6月徒刑、罰金50萬;藍女5年徒刑、罰金70萬;林男2年10月徒刑、罰金30萬;陳男2年徒刑、罰金60萬。 全案上訴後,台中高分院今日宣判,撤銷原審部分裁決,改依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詐術勞動剝削罪,將柴男改判3年6月;藍女改判4年、沒收10萬9,000餘元所得;陳男改判1年6月,沒收224萬餘元所得;林男無罪。 |


中州科大涉誘騙16名烏干達學生來台淪為黑工。(圖/翻攝Google Map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