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浙江一90后男子王某某与肥西女孩卫某相恋,但遭到女方父母强烈反对,产生恨意。后王某某欲自杀未果,购买了刀具,威胁要杀了卫某父母,但到卫某家门口后未实施离开了,后被警方抓获。日前,肥西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,免予刑事处罚。 经审理查明,2015年5月,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卫某相识并发展成恋人关系,后因分隔两地而分手。2018年年底,双方又恢复了恋爱关系,因王某某系外地人,卫某父母极力反对两人恋爱关系。2019年5月1日,卫某将王某某带回肥西县老家,介绍给家人及亲戚认识。5月2日,因卫某家人强迫卫某与王某某断绝往来,王某某产生轻生念头,并在肥西县一池塘实施自杀,后因池塘水浅,未能自杀成功。 同年7、8月份,因王某某怀疑卫某结交了新男友,导致双方矛盾加深。同年10月8日,王某某让卫某到上海陪其旅游,卫某在前往上海的途中被父亲以母亲生病为由阻止,王某某认为是卫某及其家人对其欺骗、愚弄,导致王某某对卫某及其家人恨意加深。 10月12日晚,王某某到卫某家看望其母亲,结果被卫某父母责骂。10月13日下午13时许,王某某在街上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及一把不锈钢菜刀,准备威胁卫某家人,跟卫某父母同归于尽,并将菜刀的照片发送给卫某进行威胁,同时要求与卫某进行视频通话证明其杀害卫某父母的决定。 后来,王某某到达卫某父母家门口,但未实施杀害行为。10月14日晚,肥西县山南派出所接到卫某家人报警后,打电话给王某某让其到派出所与卫某家人协商化解矛盾。但之后卫某叔叔因担心卫某安全,便冒充杀手用短信约王某某见面,导致王某某认为卫某家人意图将其骗出去实施报复行为,王某某遂产生了杀害卫某父母的想法。 当晚22时许,王某某携带购买的菜刀步行至卫某父母家,意图杀害卫某父母。王某某步行至卫某父母家后,在卫家门口观察片刻,在卫家某转了一圈,用刀比划挥砍几下,趴在卫家院子外面防盗门朝里看了看,然后主动离开现场返回了酒店。10月15日晚20时许,山南派出所将王某某抓获,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。 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某因情感受阻,为发泄情绪,携带菜刀等作案工具到被害人家卫某门口进行查看意欲杀人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。被告人在实施杀害行为之前主动放弃,属于犯罪中止,且未造成损害后果,依法应当免除处罚。综上,作出上述判决。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|

